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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节市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
有效
地方法规
公布:2022-06-06
更新:2026-08-09T18:20:23.346055
全文
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2第2号 《毕节市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经2022年3月16日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,2022年5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,现予公布,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。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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